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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卫生系统医务处(科)建设与医疗...
发布日期:2009-06-19      报名人数:
专业:其它
会议类型:国际会议
会议日期: 2008-11-01
会议地点: 深圳、香港、台湾
主办单位: 国家医学教育发展中心
推荐等级:4颗星
会议费用:

       
会议介绍
国家医学教育发展中心
国医教[080828]号
关于举办医疗卫生系统医务处(科)建设与医疗安全管理规范模式
培训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提高医务处(科)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技能,更新管理理念,改善医院管理和服务流程,为更好贯彻卫生部有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落实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活动内容,国家医学教育发展中心特此举办:“医疗卫生系统学习和探讨医务处(科)建设与医疗安全管理模式、经验”培训班,提升医务处(科)主任的管理思维和技能,增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。现已定第二期学习班将前往香港玛丽医院、台湾台大医院、长庚医院现场观摩学习,交流管理心得。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会议详情
一、培训内容:
1、优化医疗执业环境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解析;
2、当前医院医务处(科)管理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;
3、医务处(科)主任与院领导、科室主任及职能部门领导关系的协调;
4、医疗安全管理规范模式的建立及管理新思路;
5、患者投诉的接待、分类及处理;
6、与患者面谈的技能及医患沟通技巧;
7、病案和病历的规范管理与法律风险规避;
8、医院内部医疗纠纷应急预案与“医闹”等患方“非常措施”维权的解决方法;
9、住院病人制度与医院陪护制度及其风险管理;
10、医务处护理部主任在临床、门急诊、医技科室、职能部门、机关协调中的难点教训经验;
二、参加人员
各地卫生厅(局)主管领导;医疗卫生单位、医政处(科)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;各级医院院长、主管副院长、医务处(科)、科教处(科)、质控科及临床科室负责人;及相关人员
三、培训方式
为确保教学质量,届时拟请卫生部有关部门、北京协和医院、解放军总医院、北大医学部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和专家轮流授课。学习结束时视考核情况,按规定授予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。
四、培训时间及地点
第一期 2008年10月17日——10月22日 北 京
第二期 2008年10月31日——11月05日 深 圳
五、培训费用及报名方法
1、凡参加培训的每位同志须交培训费980元/人,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,结束统一开具正式发票。(不包括考察学习费用)
2、 参加人员请填好《报名回执表》传真、E—mail或寄至培训处。
3、 联系地址:北京市东木樨园9号双城公寓B座24F 100075
联系电话:010-87206369 传真:010-87206369/87284029
E—mail:nmie2010@163.com www.cnme.org.cn
负 责 人:葛小鹏
附 件 一:报名回执表
附件二三:考察行程表

国家医学教育发展中心
2008年8月26日

主题词:医疗 建设 安全 通知
卫生部国家医学教育发展中心 2008年8月28日印发 共印200份。
附件一:
关于举办医疗卫生系统医务处(科)建设与医疗安全管理规范模式
培训通知报名回执表
单位名称:
通讯地址:
邮政编码: 联 系 人:
联系电话: 传 真:
参 加 代 表 名 单
姓 名 职务 电话(手机) 传 真 E-mail 参加地点


注:此表不够可自行复制。请填好<报名表>传真或E-mail到培训处。
电 话:(010)87206369 传真:(010)87206369;87284029
联系人:葛小鹏 13381461565
一、住宿申请:□标准间(О单住 О合住) □套间
二、返程票申请:□机票: □火车票:
三、考 察 第一期 □北京 第二期 □港澳 □海南 □台湾
注:须自备港澳通行证。
联系方式

联 系 人: 葛小鹏

电  话: 010-87206369 13381461565

传  真: 87206369

邮  件: ck_8756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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